各市、州、县住建局、文旅局、自然资源与规划局,各有关单位:
现将《湖北省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操作规程(试行)》印发你们,请认真学习贯彻,落实好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工作。
附件:湖北省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操作规程(试行)
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
2020年8月21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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